Friday, October 26, 2012

# 108

第9學期的第3段小跑,是個雨後的清晨。
再度攀越閘門,但不再那麼狼狽,因為懂得了需要輔助。

說喜歡跑步?邊都沾不上。只是有意思讓些小事物佔據我的小生活。
果然要找到自己很喜歡的事不簡單。但偶爾還是會嘗試相信。

的確喜歡想要拍照的那一刻。收藏美好的事會讓心情愉快。
然後火車經過時,還是會有片刻的寧靜。

暫時這樣,就好了。

Tuesday, October 16, 2012

找到一件自己很喜歡的事,人生就快樂了 [轉]

追根究柢,我一直都在幫我的興趣尋找將它們黏著在我生命裡的機會,用一種不需要犧牲、不需要奉獻、不需要同情與解釋的方式,最後我終於讓它徹底黏著了我的生命。

「你願意為你的夢想,保持多少快樂?」

http://www.giddens.tw/blog/post/38215837